2011-02-20

六尺巷

因为房间的事,年前被同事咄咄逼人的态度弄得很恼火,但我以为那时已把问题给解决了。

没想到,同事今天卷土重来。
于是,到底是“自己爽到就好而且她太过分了”还是“不值得为一点小事破坏同事关系”?
我翻来覆去地纠结。

一边:自己已经忍让过一次而且提出了更公平的解决方案,她却偏要独占好处,也太过分了!既然她不考虑同事关系,我又为什么要考虑要担心呢?我要咽下了这口气,以后会不会憋坏自己?

一边:算了吧,这才多大点事,吃点亏也就吃点亏吧;现在把关系搞僵的话接下来怎么处,公司里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?值得为了“爽到”去付出这样的代价吗?

于是我找了个高情商的朋友,请她给我意见。
她没说几句,我便有豁然开朗的感觉。

你们是同事,抬头不见,小气的人做小气的事情,大家都看得见,心里很清楚。在真正的大问题上,如果你们俩同时是当事人,高下立见。所以不必计较一时的得失,不要因小失大。
其实你心里也就是一口气。如果小姑娘和气一点,尝试着询问你的意见,跟你客气客气,说点好听的,你也就让着她了。
所以啊,如果这事情是我遇到,差不多也就会让着别人了。当然,只有对方太过分了,即便最后是我让步,但也会非常明确地让对方明白:“我是让这你,不跟你计较。但你不要太跋扈,我可不是好欺负的。真闹起来,事实摆出来,大家还是会站在我这边”。
古人说:以和为贵,人敬我一尺,我敬人一丈,凡事都是投桃报李的。

要说这些道理,又不是不懂。可现在这个节骨眼上,让这位朋友给我这么一讲,真是一股郁郁之气平于无声无息。

能宽容之处不要流于计较。以此为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