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11-14

iphone4

用了十几天的iphone4,发现它的确有些小毛病——线控有时不灵之类的,但瑕不掩瑜。

与之前的iphone3G相比,它快!
处理器速度与内存大小显著提高,使得在Safari中同时打开多tab、看书时copy书摘到evernote或查个字典都成为可能。
多任务系统(虽伪)大有用处。

终于有了微距拍摄功能,拍个笔记、小花、收银条都不在话下。普通照片的拍摄功能也终于不那么废柴——至少能对焦了。
(其实拍摄功能的改进在3gs里已经有了,但我体验不到。)
另外还增加了一个前置摄像头,意味着:女孩子们,不用随身带镜子了!

如果、如果iphone4的屏幕是抽拉式的,能横向抽出另一半来,那多美啊;看书就不嫌屏幕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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